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5〕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5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现推荐财经学院胡芝彦等20名同学申请国家奖学金。

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7日,对以上同学的品行、学业、出勤,遵章守纪、关心集体等方面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朱老师、潘老师 57800605
联系地点:学生处办公室